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叉车维修类招标项目经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TZBF(G)2018-077
2、项目名称:山推股份叉车维修类招标项目
3、项目预算:90万元
4、项目概况:
4.1本次招标使用范围:
我公司推土机事业部、履带底盘分公司、传动分公司、驾驶室事业部、道机事业部内燃油叉车。
叉车数量暂定127台,最终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4.2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019年度我公司叉车维修类中标方。本次招标分为两种方案,投标方需对两种方案同时报价,各事业部、分公司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进行实施。
方案一:大包方案:
1、服务内容:
1)日常故障处理,损坏件更换,发动机大修等;
2)每季度一次点检和定保,每年共4次,更换三滤、机油等,冬季更换防冻液,填写相关记录表;
3)每年一次大保,全车清理、全车喷漆、易损件更换等,填写相关记录表;
4)年审服务工作:全程陪同叉车年审,处理应急问题,保证年审顺利通过;
5)所包叉车日常需保持年审合格状态,中标方不得隐瞒车辆隐患,因此造成的人、物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服务要求:
1)正常维修保养所需换零配件费用(更换轮胎和座椅除外)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如因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的,双方协商进行维修。如需更换轮胎和座椅,由我公司负责提供轮胎或座椅,投标方无偿派人予以更换。
2)我公司叉车出现故障通知中标方后,中标方在30分钟内必须赶往我公司现场将进行处理,除受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影响外,所有故障均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保证我公司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投标方接到我公司通知后不在规定时间到场保修的,我公司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每发生一次扣除费用500元,发生这种情况超过3次后我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中标方在维修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我公司人员验收,由我公司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字。我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维修后的叉车故障未消除,向中标方提出异议,中标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该次维修不合格,我公司有权不予结算。
4)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零配件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无条件免费返修。
5)维修过程发现叉车故障严重或已无维修价值,中标方要及时报我公司备案,等待我公司的处理意见后再行决定是否维修。
6)如因故障在现场无法修复,须转移至厂外维修的,中标方须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出厂维修。
方案二、配件招标:
1.本方案通过本次招标,确定配件单价。
1.2投标方必须在山推发给投标方的《叉车常用配件价格表》EXCEL表格中按要求填写备件报价,格式、明细顺序不许更改,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如有对明细存在疑问,联系人:常征,电话:0537-2909141;
1.3投标方需同时提供《叉车常用配件价格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完全相同,否则按纸质版数据为准,为保证报价真实有效,纸质版需每页签章;表格中所有配件必须全部填报,不得有漏填,否则报价无效。
2、服务内容:
1)日常故障处理,损坏件更换,发动机大修等;
2)每季度一次点检和定保,每年共4次,更换三滤、机油等,冬季更换防冻液,填写相关记录表;
3)每年一次大保,全车清理、全车喷漆、易损件更换等,填写相关记录表;
4)年审服务工作:全程陪同叉车年审,处理应急问题,保证年审顺利通过;
3、服务要求:
1)保养、点检标准执行附件一叉车定期保养检查标准,附件一中没有涉及但对叉车使用和保养有要求的的项目,承包方应及时提出并增加到点检报告中,否则视为承包方漏检项目。
承包方接到我公司事业部、分公司叉车管理部门通知后,按照我方要求进行保养的同时,对叉车进行详细检测。每次保养检查后,应向使用部门提交相关的保养内容及检测结果的报告。若发现故障隐患应及时以检测报告告知使用部门。检测报告中应详细说明该车车号、故障问题、故障原因、维修措施、需更换的零部件明细等。承包方每次每台保养都必须有报告,并有管理部门、操作者共同检验并签字盖章确认,以此为付款凭据。
叉车保养费用含在更换的零部件费用中,不再另外计算费用。
2)叉车故障维修要求:
承包方接到我公司事业部、分公司叉车管理部门通知后,维修人员须20分钟内到达现场,叉车故障维修完成时间:小修在2小时之内,中修在24小时之内,大修在72小时之内,超出以上时限,承包方免费提供一台同样性能的车辆供事业部使用,直到维修完毕。
叉车维修每次应完整填写故障维修单(一式两份),过程中发生需要更换零配件时,必须由叉车使用部门和叉车管理部门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对于未经同意更换的零配件不得进行结算。
承包方提供维修配件并进行更换,配件质量期六个月;质保期内配件更换配件再次损坏的,我公司不予以结算。由于我公司人员疏忽操作过载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等不需承包方保修。
承包期间承包方不能从一台叉车上拆配件至另一叉车上安装,若有需要,必须经事业部、分公司叉车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5、付款方式:每月可开具发票一次,进行财务挂账,账期三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信息、纳税人申报表、代理(授权)证书等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重点合作客户清单,如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对除营业额及单位名称外的内容进行遮盖;
2、必须提供近2年承揽项目预览表;
3、投标方必须提供公司简介、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应具备的条件:投标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开16%增值税发票的资格;必须保证良好的企业信誉、稳定的产品质量、正规的进货渠道,按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供货,投标文件中写明所供品牌备件常备库存能力;必须具备相关的企业资质和信誉,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能够服务企业实际服务需求,无不良记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的招投标资格,与山推无法律纠纷。
以上相关资料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shantuizhaobiao@163.com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请备注参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3、报名地址:济宁市327国道58号山推国际事业园办公大楼308室
4、报名联系人:生产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37-2909645
意向参标方对报价方案如有疑问,可与我公司项目实施部门进行具体沟通。
联系人:制造部:常老师,电话:0537-2909141
5、项目参标费收取:本项目参标费500元/份,投标人符合投标要求后,在报名结束2-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另行通知交费。
四、重要说明
1、本项目由山推招标办公室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各投标人在交取招标文件费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所交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3、招标公告同时在山推官方网站新闻中心公告信息栏、山推-招标信息平台(QQ群:531530452)及山推官网微信平台(微信号:shantuigufen)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进度。
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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