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200多万的挖掘机停放在村头,却被执法人员查扣。多次与执法局协调迟迟未果后,无奈的临沂市兰陵县挖机老板李金忠将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判决下来了,官司也赢了,可李金忠的挖机却迟迟没有拿到手。
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挖机扣错了?为何不认?
2019年年初,李金忠贷款购买了2台徐工490挖掘机,一共420万的总车款,两台挖掘机共首付了70万,首付钱除了自己的一点积蓄,其他的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剩下的钱都是银行贷款。
当时他被查扣的那辆挖掘机刚刚从济南章丘的施工现场拖回来,停放在了兰陵县下村乡埠阳村的山脚下,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却以“查处违法现场设备”而强行查扣他的挖掘机。
经过多方打听,李金忠才知道,距离他停放车辆位置2公里左右,有一处山体被破坏了,这也是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扣他挖掘机的原因。但让他不解的是,自己的挖掘机只是从济南运回恰巧停放在那里,并未进行任何作业。
在整个查扣过程中,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没有向李金忠出示任何手续或证明,挖掘机就被拖回了局里的停车场里,这一扣就是一年多。兰陵县综合执法局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把他推了出去,说不是他的车辆。”
官司赢了,挖机却没了!
无奈之下,在2020年4月3日,李金忠将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挖掘机械的行政行为违法。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他拿到兰陵县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之后,在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停车场里却找不到自己被查扣的挖掘机了。
因为这辆挖掘机被长期查扣,李金忠另一台挖掘机赚的钱,根本不够偿还两台挖掘机每个月11万多的贷款,挖掘机被青岛的挖机销售公司通过青岛即墨区法院强制执行,从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停车场里运回了青岛。
兰陵县人民法院判决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挖掘机械的行政行为违法,但驳回了挖机老板的索赔请求。
目前,双方针对兰陵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又都同时进行了上诉。一方觉得自己不存在行政行为违法情况,一方是想要通过法院挽回自己200多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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