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对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内部管控制度、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办法执行等工作的考核。
《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显示,考核实行综合评定,根据考核内容的量化分值,综合评定得分达不到60分为不合格等次,60分至79分为合格等次,80分至89分为良好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省财政厅确定。本次考核分为自我考评、实施考核、形成报告、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考核时间为4月至7月份。
《通知》要求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将年度考核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机遇,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确保提报资料准确无误。对提报项目不全、故意隐瞒情况、擅自修改档案材料以及拒不配合考核工作的,省财政厅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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