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正式发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是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但黑龙江省存在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有待提高、农机装备结构有待优化、农机化装备短板有待突破、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力度有待加强、高端智能农机产业优势不强等五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力,开创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新局面。
《规划》提出,以政策引导、融合发展、量质并重、点面结合、创新驱动为基本原则,到2025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省粮食生产高质量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600万千瓦左右,1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8万台。《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农机化政策、粮食生产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评价“两个体系”,重点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工程”。
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程。结合全省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大中小型农机装备换代升级,逐步提高大型先进农机装备保有量,全面提升农机标准化作业水平。针对黑龙江省农业特色种植需求,积极开展符合黑龙江省农业生产需求的新产品专项鉴定,将鲜食玉米、蔬菜、汉麻、中药材等专用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调动市县政府、农村集体、农民个人、农机大户和其它农机服务组织加大对农机化投入的积极性,形成以国家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进程。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指导各地创新农机合作组织组建方式,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主体,引导农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通过跨区作业、农机互助、设备共享的有效方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探索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引导村集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为周边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农业产业体系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工程。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行动,聚焦薄弱环节,围绕秸秆还田离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发展,大力探索推进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提升植保施药机械施药作业高效化、精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力争在秸秆机械化处理、深耕深松、免耕播种、植保施药等环节实现突破。探索适合黑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重点在露地蔬菜、设施农业、育种、汉麻、鲜食玉米、中药材、畜牧、水产养殖和粪污处理、农产品初加工等薄弱环节进行机械化生产技术提升。推进育种与机械化相适应和机械化与农艺技术相适应,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作物品种,推广适于生态、高产农艺技术的农业机械,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全面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推进现代畜禽养殖工艺与机械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提升饲草料生产、良种繁育、环境控制、精准自动饲喂、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贮运、废弃物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协同联动,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创新激励方式,建立秸秆还田、深松深耕等生产模式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全面机械化。
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工程。依托全省农机化应用需求和产业基础,结合黑龙江省实际,重点创建适合全省大马力、高性能、高效率和节本增效的农机发展目录,积极争取建立国家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试验示范区,逐步解决全省农业机械化瓶颈和弱项,推进黑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依托全省现有信息化平台,积极开发各类农机化智能终端,促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实现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收获机及其它大中型动力机械的车辆定位、作业导航、作业质量和面积监控、信息远程传输等内容的融合,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精准作业能力,提升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力争实现农业生产全作物、全环节信息化监测和调度。积极引导全省优势农机企业和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生产一批符合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业机械,推进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等标准的落实,提升全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水平。农业机械机务管理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农业机械集中停放管理行动,借鉴垦区机务管理的成熟经验,引导各地以村屯为单位推进农机具集中管理工作;明确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主体,建立机务管理新机制,推进机务管理方法创新;针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大型化、智能化、规模化的特点,落实“班次保养+定期保养”机制;设定机务管理新标准,落实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责任;加强监督与指导,探索一条“抓好机务、提升状态、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农机监管新路子,有效地保障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农机化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农机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实训能力。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机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带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程。加快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根据黑龙江省气候特点、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重点在第一到第三积温带的干旱、半干旱、盐碱、风沙地区和中南部地区的适宜区域耕地实施。2025年实施面积力争达到5200万亩,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推广应用体系,保护性耕作成为黑龙江省适宜区域农业主流耕作技术,稳定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机化惠农政策工程。进一步完善补贴办法和补贴机制,强化落实措施,巩固补贴成效,提高补贴效能,探索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贴息贷款。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畜禽、水产养殖农机装备和农业废弃物处理装备进入黑龙江省补贴范围,提高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机械化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机械化作业难点,积极组织农机产品专项鉴定工作,使更多的农机化新产品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在缓解农户的购机压力的同时,突破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堵点。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政策要求,加快黑龙江省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步伐,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农机装备结构。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提升工程。以提升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能力为重点,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机推广服务组织体系,科学规划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试验示范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加大新技术试验验证力度。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
开展农机标准化质量监管工程。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机鉴定”,提升农机装备试验测试和农机鉴定公益性服务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在用农业机械进行质量调查,加强省、市、县三级投诉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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