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2〕121号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徐工集发﹝2021﹞1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2.3亿元,所筹资金11.15亿元用于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11.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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