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方面的举措占据会议重要篇幅。会议提出,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次下达100亿元农资补贴,对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适当提高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会议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了部分资金。
此外,与农业机械企业密切相关的举措还包括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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