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局发布3宗矿权出让公告矿权总成本超15亿。经中国砂石协会查询目前浙江省等待成交的大型砂石矿权为6宗,总成本超52亿,总年产为4175万吨!
1、浙江省仙居县上张乡上张村后老坑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19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4.13亿,出让资源总量5743.73万吨,年产能550万吨。
2、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打石山(二期)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5.29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4.16亿,出让资源总量2561.45万吨,年产能950万吨。
3、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4.2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2.5亿,出让资源总量5570.6万吨,年产能950万吨。
4、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3.5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1.48亿,出让资源总量6186.6万吨,年产能700万吨。
5、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3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2.66亿,出让资源总量2581.04万吨,年产能575万吨。
6、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1.28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1.24亿,出让资源总量2189.15万吨,年产能450万吨。
一、浙江省仙居县上张乡上张村后老坑建筑用玄武岩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仙居县上张乡上张村后老坑建筑用玄武岩矿
2、矿区位置:仙居县上张乡上张村后老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产代码:84555)、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7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6082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595.00米至+400.00米,最终边坡角≤49°,具体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2年
6、生产规模:5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编制了该项目勘查地质报告及资源量分割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并出具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3〕27号)、(中矿浙储评字〔2023〕15号),矿区范围内出让建筑用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4044.03万吨,建筑用流纹斑岩控制资源量78.7万吨,宕碴1621万吨,第四系残坡积层剥离量216.57万立方米。剥采比为0.1∶1(立方米/立方米)。矿区西侧0.2234平方千米(标高+420米至+400米)范围内约813.64万吨宕碴和10.2万立方米剥离物不作为资源量出让,竞得人不得进行开采。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9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8361.12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2、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仙居县交通运输局可提供三条运输线路供竞得人使用。竞得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一条或多条线路用于矿产品外运,竞得人可分期支付道路维护、保养费用,道路的维护、保养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3、项目前期相关报告编制费用合计847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仙居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4、矿区范围内占用林地55.9253公顷,竞得人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1663.9310万元,具体审批和缴费事宜咨询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6-89371863)。
5、根据上张乡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上政〔2023〕60号)及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仙政函〔2023〕168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30588.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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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打石山(二期)建筑用砂岩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打石山(二期)建筑用砂岩矿
2、矿区位置:富阳区渌渚镇岘口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产代码:83978)、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代码:83907)
4、矿区范围:由3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2612平方千米,按开采标高不同划分为2个开采区块。其中Ⅰ区块面积约0.094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115.00米至+25.00米;Ⅱ区块面积约0.166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121.95米至+15.00米。两区块最终边坡角40°~42°,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2。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年
6、生产规模:9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勘查地质报告,经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并出具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3〕08号),矿区范围内出让建筑用砂岩控制资源量2002.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控制资源量125.92万吨,宕碴433.04万吨;剥离量39.38万立方米。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29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1736.5823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矿区范围内占用林地20.795公顷,竞得人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903.0440万元,具体审批和缴费事宜详询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1-63155691)。
3、项目报告编制费用合计87.8635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富阳区财政指定账户。
4、根据渌渚镇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渌政〔2023〕62号)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富政函〔2023〕95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39222.3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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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2、矿区位置: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东姑村、龙祥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产代码:84711)
4、矿区范围:由2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9821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378.26米至+258.00米,最终边坡角28°~42°,具体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7年
6、生产规模:9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衢州之源矿业有限公司出具了该花岗岩采矿权勘查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3〕29号),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5570.6万吨,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3262.5万吨,风化壳(宕碴)控制资源量2308.1万吨,剥离量150.2万立方米。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2080.66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本项目产生的剥离物及固废物需要合理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场所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堆放过程中需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3、本项目约361.6万立方米花岗岩石料可作为荒料综合利用,该部分资源量按建筑用花岗岩与荒料进行评估后两者差价为3466.37万元,已计入挂牌起始价。若实际开采所得荒料量多于361.6万立方米,竞得人应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补缴出让收益。
4、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云街办〔2023〕6号)及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遂政发〔2023〕57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25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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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334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308.20米至+112.00米;最终边坡角46°,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9年6个月
6、生产规模:700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勘查地质报告,经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并出具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3〕01号),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6186.6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控制资源量5684.35万吨(2194.73万立方米);宕碴(强风化层)502.25万吨(207.54万立方米);残坡积层表土剥离量84.75万立方米。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5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1849.35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竞得人需支付矿区至330国道连接道路(约11.4km)日常维护和大、中修费用,共计912万元,具体施工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和高湖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及道路使用、维护等事宜按竞得人与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运输道路使用合同执行。道路使用期限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致,相关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
3、本项目前期报告编制费用共计260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青田县财政专户。
4、根据高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请示(高政〔2023〕25号)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青政发〔2023〕98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1928.792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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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象山县爵溪街道田嘴头山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15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912平方千米,划分为3个区块。其中:北区面积0.1189平方千米,标高+8.40米至+3.90米,最终边坡角0°,不开采;中区面积0.3190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95.40米至+3.50米,最终边坡角45°;南区面积0.0533平方千米,标高+8.50米至+3.00米,最终边坡角0°,不开采。具体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
6、生产规模:575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了该凝灰岩采矿权勘查地质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2〕32号),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2581.0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控制资源量2497.87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83.17万吨,另剥离量为26.84万立方米。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300万元或3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1086.24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该采矿权所产石料以海运为主,竞得人需支付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费用共计1.2亿元,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由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并于采矿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年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其中码头建设费用9000万元,由竞得人与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码头建设使用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费用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码头移交后的航道疏浚费用共计3000万元(按3年计算)可分年度支付,具体事宜按上述协议执行。
3、部分矿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拟提供2条运输线路供竞得人选择。道路维护、保养由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竞得人须与该中心签订《矿产品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协议》,可分期支付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具体事宜按协议执行。
4、本项目报告编制费用合计371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
5、根据爵溪街道办事处关于政策处理所涉费用的请示(爵办〔2023〕42号)及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所涉费用的批复(象政复〔2023〕81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3688.1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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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东阳市南马镇花园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东阳市南马镇花园西瑶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4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3319平方千米,划分为2个区块。其中Ⅰ区块面积约0.302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174.16米至+95.00米,最终边坡角48.5°;Ⅱ区块面积约0.0298平方千米,现状标高自+108.00米至+134.00米,最终边坡角0°,不开采。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1、1-2。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9个月
6、生产规模:4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中煤浙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采矿权勘查地质报告,经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并出具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2〕17号),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2189.15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410.17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1778.98万吨。
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8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1245.96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矿区范围内占用林地31.6658公顷,竞得人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2347.31万元,具体审批和缴费事宜咨询东阳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579-86015357)。
3、根据《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东阳市南马花园村砂石产业园已列入浙江省砂石产业园建设试点,竞得人需在矿区范围内配置机制砂加工生产线,满足当地产业链生产建设需要。
4、竞得人需支付矿区范围至大永线连接道路约3.16公里的日常维护费用335.57万元,道路维护由南马镇人民政府负责。道路使用期限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致,相关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
5、根据南马镇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南政〔2023〕21号)及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东政函〔2023〕140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8975.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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