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948万元。
天津市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99万元。
贵州省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7008万元。
四川省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65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85万元。
福建省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220万元;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0万元。
甘肃省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其中中央资金48341万元,省级资金4500万元。
江苏省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304万元。
广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94亿元。为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力度,安排资金1.56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纳入补贴目录的先进农机具。
湖北省拨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6.76亿元,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资金5400万元,用于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助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
安徽省提前下达了省以上补助资金15.4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云南省下达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80.72亿元。为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下达资金15.71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业发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畜牧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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