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公告称,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向文波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向文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 万股。提议人向文波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向文波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将尽快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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