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决定: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自2001年1月15日起,取消20种机电产品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
据悉,这20种机电产品是:1.雪地行走专用机动车、高尔夫球车。2.洗衣机。3.电子显微镜。4.电子分色机。5.斗式提升机。6.糕点生产线。7.非家用缝纫机。8.铝电解多功能联合机组。9.木材削片机。10.长材刨片机。11.收音机、电视用天线或天线反射器及其零件。12.电视共用天线及电缆电视分配系统。13.起拔道捣固车。14.正射投影仪。15.海洋重力仪。16.牙科治疗设备。17.核磁共振波谱仪。18.X射线衍射仪。19.数字频率计。20.动平衡机。以上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1月2日以2001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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