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600815)董事会提出将公司“住房周转金”的亏损8118万元,冲减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处理方案,并拟交由将于下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称:“公司根据厦门市房改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房改工作,并将按有关规定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产生“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8118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报请财政主管机关争取予以部分弥补。”
从上述表述用的是“将来时态”推断,厦工股份此次希望调整的,应是尚未公布的2000年报数字。事实上,1999年以来,厦工股份“住房周转金”的窟窿缩小了很多。
从厦工股份1999年报有关“住房周转金”的注释看,该公司于当年发生售房亏损近3亿元,住房补贴等也有负的近300万元,与期初结余和房租及利息收入相抵,1999年底该公司就已经出现“住房周转金”负2.26亿元的余额。同年,厦工股份因出售职工住房从公积金转入公益金4300万元,当年末公益金的余额是6350万元。
据了解,关于实施新的房改政策过程中的企业会计处理办法,财政部曾作出具体规定。在今日公布2000年报的内蒙华电(600863)董事会,也因相似情况,提出了《职工住房出售损失处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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