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1年3月6日在指定互联网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因工作疏忽,对公司的第一、二大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未予披
露,特此致歉。现补充公告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第二大股东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标实业有限公司均严格履行其与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没有从事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没有从事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活动;没有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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