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制定长远对策
要从总体上评估加入WTO后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影响。我国加入WTO谈判中,仅有少数几个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向我国提出了建设市场准入谈判要价,而和欧盟基本上没谈——他们可以按非歧视原则享受日本、韩国谈判的成果。针对加入WTO产生的影响应该有一个总的观念转变问题。
1、管理目光应从国内范围转变到国际范围。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应从仅仅考虑国内企业的角度转变到考虑国际的大范围。
2、管理方法上应从直接干预市场转到规范市场以及监督市场行为上来。我们工作重点应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立法,制订全国统一工程造价管理规则,并以行政规章形式出台。
3、改革的总目标应确定以市场为取向的思路。我国加入WTO的身份定位:一是市场经济国家,二是发展中国家,所以我国经济体制应朝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行业也不能例外,应该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
加紧制定近期应对硬措施
解决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竞争力较低的对策:
(1)为解决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国家应尽快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业责任赔偿办法:
建立专业责任赔偿制度,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后都要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中价协应成立专门“造价工程师学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对出现重大错误专业人士或机构要予以公布(类似“黑名单”制度),并在下期注册或年检时淘汰出局。
(2)为解决国内大多数具有垄断地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的状况,国家应尽快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脱钩改制,1999年底,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迅速与其主管部门脱钩,并提出大多数咨询企业应实行合伙制,其责任应为无限风险型。但是,这一设想没有得到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响应,大多数企业仍想维持原状。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规定严格的改制时间表,要求所有咨询企业一律与其主管部门脱钩,与境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
(3)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面。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监理工程师职能中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职能,由具备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士来行使,真正在微观层面上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在定额管理问题上,采取统一消耗标准方式发布。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国家对于工程造价的问题历来是两种模式,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工程量计价模式,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工程积算计价制度。英国模式是只颁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承包商按工程量单项报出单价;日本也有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但对分项工程还要分析工料机消耗,承包商在此基础上报出单价;英国、日本的共同特点是还规定了间接费的项目,但不规定取费比例。我国可借鉴日本的计价模式,在已有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修订、提炼成统一消耗标准定额发布,对间接费只定项目,不定取费比例,使间接费真正变成竞争项目。对于定额中含价的问题,既然各地定额站都承认是市场价格,那就坚决放开,不要在定额中放价,再以调价方式调整,以免形成“半管制价格”形式。
在工程招投标中尽快推广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在这种方式下,造价管理部门所编制的各种定额可以作为承包商报价的参考依据。
加快全国统一价格信息网建设。目前为弥补定额中价格不足,各地都定期发布各种价格信息或综合价格指数,但弊病在于地区性非常明显。随着“入世”步伐的加快,这种地区性价格将不能适应需求。因此应该在现有基础上,组建全国统一的价格信息网,将来甚至应该包括境外的价格信息。
加快工程造价领域的立法工作。目前,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只有两个部门性的规章约束。而各地、各行业的细则及管理办法却很多,不利于理顺各种关系。在现有各种规章和办法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样也可从法律角度来对抗“入世”后可能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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