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质就位后。原一级资质企业将减少20%左右;原2.6万个三级企业将减少8000个左右;原2.8万个四级企业中只有七八千个能进入新三级企业。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位后,原来的一级资质企业均减少20%左右;原2.6万个三级企业将减少8000个左右;原2.8万个四级企业将只有七八千个能进入新的三级企业。经测算,原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减少到近3万个,这是记者从4月27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宣传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会上,建设部总工程师、建筑管理司司长金德钧作了重要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部分大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4月18日颁布实施。金德钧指出,颁布实施新《规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调控规模、优化结构、调控规模,主要是减少具有施工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数量。日前,中国建筑业有10万多个企业,其中从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太多,加之大量的低资质企业挂靠,造成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过度竞争、恶性竞争。为此,新《规定》提高了一级企业的门坎,如将注册资本金由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同时,还要求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元等。按此测算,原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减少到近3万个。在调查中,还有近3万个企业将进入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序列。一些大的企业在优化结构中,也将分解出一些力量,成为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就新老《规定》的不同,金德钧强调:新《规定》将企业的市场行为,纳入到资质管理中。政府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批时,还要把企业是否串通投标、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隐瞒、谎报、拖延报告这些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对企业市场行为这个指标,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要重新核定并降低原资质,达不到最低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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