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交通部组织第一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以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无论是公路总量,还是路网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八五”、“九五”期间,公路交通事业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时期,公路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实现了交通对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得到缓解的历史性转变,并较好地适应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地区人员、物资交流,各地狠抓了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里程迅速增长。而多年来,交通部门一直没能建立起完备的公路数据采集、更新及跟踪管理系统,加上统计力量薄弱、统计手段滞后等多种因素制约,在公路里程统计中出现一定程度的漏统、错统情况,造成了年报数据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全国公路网现状的现象,影响了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现状和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判断。
为摸清全国公路底数,准确把握公路发展总量,建立完备的公路数据库,提高公路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为制定下一阶段公路发展目标,进一步做好路网规划奠定基础,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并于2000年3月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领导,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领导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公路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均成立了普查领导、实施机构,地、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普查工作实现了精心组织、层层落实。
为规范有序地开展这次普查工作,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先后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办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实施细则》、《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方案》、《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办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资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细则、具体调查方案、数据处理方法和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在各阶段工作管理中提出要有进度计划、有保障措施、有质量标准、有监督检查、有总结评价。同时,对人员进行了具体明确分工,逐级建立起岗位责任制。
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是关系交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其范围确定为:全国范围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所有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同时,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农村道路的现状以及通达情况,还要求对国、省、县、乡和专用公路以外的村道进行调查。
针对1979年后我国公路网中等外路里程又有所增加而统计年报未进行统计的情况,为全面反映路网现状,本次普查要求凡是人工修建、路基宽度达到4.5米及以上的等外路全部计入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全国公路里程和构造物情况,全国公路通达情况,县级以上公路路况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公路数据库以及绘制公路网图集。
为准确、全面反映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在上个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并以此作为新世纪实现公路现代化的起点,这次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2000年12月31日。普查方法采用实地测量方式进行。普查方案、调查表式、指标解释、数据处理程序、公路图集底图由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数据采集、审核和处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普查机构审核无误后逐级上报。
根据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2000年5-10月,首先在全国各省开展了普查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吸收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普查工作方案和数据处理程序,为整个工作的全面进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并积累了丰富的组织经验。同年12月,在青岛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动员布置会上,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领导协调小组组长,交通部副部长胡希捷对开展这次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和所确定的工作计划,2001年1-4月,各省陆续开展普查培训和准备工作,在人员选调、业务培训、设备配制、安全管理、宣传发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省分别从公路管理部门、公路设计、科研等单位抽调技术、业务骨干,妥善安排办公地点,专职从事公路普查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不少地方还专门抽调一批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充实到普查队伍中,一起参与、监督和协调普查工作。在培训中,各省除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培训工作外,还在内部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除学习普查技术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公路管理、技术人员的素质,锻炼、培养了一批基层公路交通专业技术人员,增强了认识,掌握了技能,为公路普查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必备的条件。在进行普查数据采集之前,各级普查机构基本上实现了“六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宣传到位和管理到位。
2001年5月,普查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和内业(数据整理)工作同时展开。在外业工作中,普查人员顶酷暑、冒烈日,50米一弯腰,一天行走20多公里,弯腰、下蹲400多次,不少人中了暑,脚上磨起了血泡,仍坚持工作。在内业整理中,普查人员夜以继日,不少人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赶录数据,许多同志发了高烧、打着点滴,还坚持在一线实地工作,这些感人事迹始终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中,不胜枚举。在所有普查人员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质量最好、成本最低、时间最短、进度最快、你追我赶、争创第一”。
由于公路普查外业工作量大、时间长,又是在公路上进行,安全隐患大,特别是在交通量大的路段上,安全工作更为突出。在公路普查中,各级普查机构时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普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方面将安全管理放在公路普查的首位,要求层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工作,以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普查中,特别是外业数据采集期间,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了大量切实有效的方式,确保普查一线人员的人身安全,到数据采集结束时,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不完全统计,各省用于公路普查的资金总额超过了4.6亿元,接受专业培训的技术骨干有万余名,并投入大量的车辆、仪器、设备等用于普查工作。
公路普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协助。为搞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都制定了具体的宣传计划,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让社会了解开展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使公路普查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从而形成政府主办、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社会的广泛支持,各县、各乡镇的密切协助,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大量的便利条件。
在普查中,为确保数据质量,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规定,提出许多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对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份进行了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地方各级普查机构也本着对普查工作和交通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规定,逐级审核数据,基本做到了“分级负责、就地解决”,严把数据质量关。
2001年10月底,各省陆续将普查数据上报,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和汇总。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中旬召开了全国普查数据审定会,逐一对各省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专用公路里程进行最后审核、确认。
经审定,到2000年12月31日,全国公路总里程为168万公里(不含村道),其中国道11.9万公里、省道21.2万公里、县道46.2万公里、乡道80.1万公里、专用公路8.6万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6万公里、一级公路2.5万公里、二级公路17.8万公里、三级公路30.5万公里、四级公路79.1万公里、等外公路36.4万公里。在公路总里程中,等级以上公路所占比重为78.3%,二级及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所占比重为13.1%。按照路面等级分:高级路面里程24.1万公里、次高级路面里程41.2万公里、中级路面里程44.2万公里、低级路面里程43.1万公里、无路面里程15.4万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38.9%。全国共有公路桥梁27.9万座,1031.2万延米,其中特大桥1457座,131.7万延米;公路隧道1684处,62.8万延米,其中特长隧道15处,5.4万延米。全国每百平方公里的公路密度为17.5公里,乡镇公路通达率为99.2%,行政村公路通达率为90.8%。
今年2月5日,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数据,标志着整个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各级普查机构在全国公路普查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普查资料的编印和利用。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将本着“工作未完、班子不撤、人员不散”的原则,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认真做好公路普查的收尾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将完成普查资料的编印、出版工作,并将对整个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表彰,为第二次公路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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