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路养护将实施"阳光工程",日前,贵阳市《市属列养县乡公路养护管办法》公布,在贵州省首家开始施行。
2001年以来,贵阳市围绕"强市升位"目标。以经济干线、旅游热线为重点,以扶贫开发为目标,投资近6.4亿元,改造硬化公路近1200公里,实现了县、乡两级1小时和3小时车程的"交通圈",为完成贵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公路新改建和硬化工程逐项完工,公路养护资金来源问题日渐突出。为解决新建、改建公路因养护不落实,而造成失修、失养,重陷路况差、行车难的情况,贵阳市政府出台了《贵阳市市属列养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区、县(市)政府是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和投资主体,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计划和监督工作。
《办法》还首次提出,养护公路中修、大修时,一次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按规定实行养护目标责任制度。以保证工程的"透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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