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虎门港开发区管委会获悉,广东省计委日前正式对东莞市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作出批复,同意东莞市上报的《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包括对虎门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港口水陆布局规划、港口配套工程规划和港口建设分期实施安排计划等),批复同意虎门港总体规划为麻涌港区、沙田港区、沙角港区、长安港区以及河内港区共五个港区。
    批复指出,虎门港是东莞市对外开放及经济发展的依托,是广东省重要地方港口,其主要作用是为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虎门港总体规划是指导东莞市港口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自规划批复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在港区界限内建设与规划不符的永久性建筑物,如需建设临时设施,需经东莞市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同意,但在港口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
    随着虎门港港政管理权属的明确、开放水域的划定和总体布局规划的获准通过,东莞市港口事业的发展具备了合法的依据和有力的保障,标志着东莞市以虎门港为龙头的沿海产业带的开发战略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而东莞市港口物流基地、临港工业基地和海滨新城的建设步伐也将全面加快。
    据悉,东莞市《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于2000年编制形成,先后经过三次修编,并于今年1月份通过了由省交通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另据悉,在省政府去年12月下发的《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和今年3月份作出的《关于划定东莞市虎门港口岸开放水域范围问题的批复》中,已分别就虎门港的港政管理、水域开放和锚地使用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广州港出海航道东侧在东莞市境内的岸线和陆域(包括沙角电厂码头),除新沙一期、二期(规划中)以外,纳入东莞市管辖范围,从2003年1月1日起由东莞市负责港口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今后东莞市在辖区口岸线建设码头,项目可直接按程序上报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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