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工作要和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据统计,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都是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的,在研究开发中运用专利文献信息,能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能节约40%的经费和60%的时间。从企业当前状况来看,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很少进行专利文献和有关专利法律状态检索。这就造成企业开发新产品科技含量低,周期长,企业专利管理部门要广泛收集专利信息,密切注意与交通工程相关产业及领域的发展,利用专利信息确定新产品的开发方向。例如:国外在我国申请的许多有关公路交通方面的专利已近期满,对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很有借鉴,应该充分利用。各国没在中国申请的专利,诸如高速路在下雾时的驱雾设备,事故快速处理车辆和机具,不停车自动收费机,边坡除草机等,都可以为我所用。
  企业应运用专利信息时,要充分地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产品和市场时,要充分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拥有情况,以保持竞争优势,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在遇到侵权行为时,要求助于专利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我国法律关于专利侵权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民事处罚原则,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我国的专利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外国人在华的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是保护中国自己的发明和创造。当前,国内企业在专利维权方面意识滞后。尤其是与国外公司诉讼法庭时,对求助法律信心不足。众所周知,打官司需要请律师,调查、取证等。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国外实力雄厚的公司经验多,信息广,愿意高薪聘请有深刻背景的大律师,甚至可以通过其本国政府施加压力。相比之下国内企业则在诸方面均处于劣势,技术所有者与企业财力有限,有时还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有利益争着上,承担责任惟恐避之不极。为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当前重要的是更新观念,增强维权意识。建议由行业协会,有关管理部门牵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按市场方式,在技术所有人,实施企业之间进行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联合维权行动,这样才能使国内企业与国外公司平等地共同开展市场竞争。
  国外大中型企业一般均设有专利事务工作部门,而我国企业设立专利管理工作机构的企业太少。大企业应设立专利工作机构,小企业也应设立专业专利管理岗位,以便制定好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计划和管理制度,收集专利信息,组织专利申请,解决纠纷和诉讼事务。在企业科技开发中,也要充分考虑专利权的保护,对技术原始资料,设计图纸和试验数据等要严格归档,一般应先申请专利,然后才能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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