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宇表示,自1980年到去年年底,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共计97起,涉及金额达数十亿美元,事实上,美国已将中国列为其对外反倾销的主要对象。
马宇分析,美国这样做的一个重要背景是,美国先行贸易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出口增长”理论基础上的,即在一个更加开放和自由的国际贸易体制下,扩大出口是带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受经济衰退影响,自2001年以来,美国对外出口持续下降,2002年经济虽开始缓慢复苏,但其全球贸易颓势仍未根本好转。因此,美国政府在贸易自由化政策上逐步退缩并加强了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另一个重要背景是,贸易逆差在美国国内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主流观点认为对华贸易逆差最甚,原因是中国市场不开放,应严厉限制中国对美国的出口。
美国在反倾销调查中无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事实,坚持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公平地使用第三国价格计算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致使中国产品常常被裁定很高的倾销幅度并被征缴高额反倾销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15年内,外国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美国更视之为防止中国出口激增的有效武器,必将充分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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