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1至22日,首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这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已开始全面启动。目前共有31085人报名参加这次全国统一考试,其中上海、江苏、山东、四川、浙江5省(市)报名人数分别超过2000人。
为保障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在全国统一考试之前,人事部、建设部还对长期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通过考试认定的办法,确认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上万家,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达数十万人。但从总体上讲,房地产经纪仍然是房地产市场体系的薄弱环节,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鱼龙混杂,运作不规范,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当事人、骗取中介费的现象,社会影响极坏;二是房地产经纪人素质良莠不齐,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适应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对专业素质、信息处理能力和法律意识的要求;三是职业道德观念弱,缺乏必要的自我约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纪行业的信誉。鉴于此,有关部门已将其列为全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
以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契机,建设部正在研究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以健全房地产经纪市场规则,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人员、经纪机构的行为。同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员、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将经纪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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