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昨日又被提上自治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自治区主席马启智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当前,要对重点“拖欠大户”加大督查力度,无论如何要让农民工拿到过年钱。
去年11月下旬开始,自治区建设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就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督查。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1.2亿元,清欠比例达47%。我区十几万农民工95%以上已拿到部分工资返乡过节。1月15日,自治区政府几个部门联合对尚未返乡的重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目前仍有数百名农民工还因讨薪未回家过年。
会议决定,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拿到过年钱。会议制定了清欠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时间表。对于已竣工决算但至今未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不能一次清偿的,今年3月底前与债权施工企业签订还款合同。今年还款比例不得小于60%,2005年还款比例不得小于20%,2006年还款完毕。否则,将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解决。对于各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结合财力制定还款计划,今年还款比例不得小于50%,2005年还款比例不得小于30%,2006年还款完毕。逾期未能还清的,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投资工程项目。
马启智指出,能否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如何对待群众利益、能不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级领导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量入为出,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会议还讨论了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讨论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听取了自治区残联关于贯彻中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及我区实施残疾人事业“八大工程”的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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