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出《关于征求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的函》,要求各有关部门质量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在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情况的基础上,提出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含已到期的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为了做好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确定工作,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日前发函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质量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提出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由于2001年评出的中国名牌产品三年有效期今年已经到期,所以,这次征求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同时包含2001年评价过的十个产品品类。
该函要求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建议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综合分析所提出的建议评价产品行业发展总体情况,经济效益,利税水平,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该建议产品的行业发展水平,行业集中度;
———该建议产品的行业的质量水平以及与国外先进水平的比较(要出示具体指标);
———该建议产品的行业的进出口状况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
———详细列出近三年该建议产品行业前10家(或者10家以内)企业的产品销售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额、实物质量水平等指标。所有数据都应真实有据,并为该产品的单一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名牌产品评价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2003年全年数据如不全,可报前三季度数据,但应注明)。
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材料应以书面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截止日期200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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