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贵州遵义市交通局近日出台了《遵义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十项制度》和《遵义市县际公路建设工程变更设计十项原则》,对工程实行全方位“阳光作业”,全过程监督,切实杜绝暗箱操作。
招投标制度规定:各县、区(市)交通局、各工程项目都要认真把好招投标准入关;注重企业信誉和施工业绩,把好招标和资质审查关。凡业绩不好、信誉度差、招投标作弊、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取消招投标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遵义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扩大招标领域,把工程监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纳入招标范围;取消标底预算,采取预算控制线的办法,实行无标底招标;对工程标段的分配、评标人、清标人的选定,均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招投标中,交通局领导不直接参加,只参加咨询小组和监督小组,开展咨询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严格界定评分条件,把“橡皮”幅度分改为直线分,消除伸缩性和人为因素,使评标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凡经市政府同意,委托县、区(市)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县、区(市)为主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公开招标、公开评标、公开定标。凡涉及以市交通局为业主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除接受交通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外,还要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邀请工程所在县、区(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原则详细规定了实事求是,从严控制,“四方”共同把关,工程数量认定,变更资料编制,包干合同,业主审定,变更内容的真实性,变更报批程序,业主确定变更单价,一项工程一套资料的十项原则。
据了解,在去年市交通局组织实施的20多个公路建设招投标标段项目中,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全程监督,收到了较好效果,各方反映良好。在今年省、市级投资的30多亿元公路建设中,该局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项制度”和“十项原则”,全面加快我市公路交通建设速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