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建设厅确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三原则,以增强透明度,根治招投标领域的混乱状况,给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遇。
据了解,这三项原则包括:
一是实行工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公开发布信息,扩大投标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是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中标人公示制度,开标评审后,中标人的有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对弄虚作假、非法挂靠和违法分包转包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将违法单位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进行曝光。在一定期限内给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降低资质等处罚。此外,业主与施工企业、业主与监理单位还必须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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