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将编制和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长期的实施过程来看,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现行国家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已在我国宏观的环境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发展观的要求,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需要。因此,有必要根据石油、石化行业的特点,制订一系列技术上先进、环境上容许、经济上合理、实践上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石油、石化技术水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石油炼制工业的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都比较复杂,不少污染物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而现行的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要是针对一些具有共性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而制定的,虽然在总体上比较适合,但是显得粗略,难以考虑石油炼制工业的特殊性,有一些指标的取值和当前的技术水平脱节,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体现石油炼制工业的特点,充分反映石油加工过程及其辅助设施的特征和特征污染物;考虑新标准对现行标准的延续,与国内现行其他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并与国外先进标准相连接。新标准以国内、外现有清洁生产工艺和最佳实用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符合国内、外石油炼制工业环保技术水平的发展趋势,并尽可能考虑不同地域和环境自净能力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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