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山西省汾河上游宁武、岚县、静乐、娄烦4地的引黄明渠沿线污水处理厂建设被搁浅近4年。
据悉,引黄明渠总长为81公里,沿线4地污水处理厂立项之初,建设资金是由省、地、县3方共同筹措,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地、县自筹部分约840万元。由于4家污水处理厂位于贫困地区,难以筹措配套资金,工期一拖再拖。
6月18日在“三晋环保行”组委会牵头组织的汾河上游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上,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表示,将联手填补本应由地、县配套的840万元资金缺口。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山西省将对贫困地区采取相应的倾斜政策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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