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国家发改委于近日下达2004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以工代赈建设计划,安排宁夏自治区专项资金(国债)4300万元,其中含劳务报酬480万元,主要用于南部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县乡村道路建设。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发改委计划通知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在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及时下达了2004年以工代赈(国债)第一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以工代赈国债3000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2300万元,农村道路700万元,涉及宁夏8县13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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