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道路建设投资部门和开发者只考虑经济效益,却忽略了道路建设造成的或日益累积形成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损失。因此,应该提出新的道路设计,既能包含环境妥协和补偿措施,达到环境零净损失,又能使道路通行能力得以证和扩大。
Mike Kent先生带来了一个概念——“零净损失”,即平衡不必要的生态环境损失与相同或更大通行能力工程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变化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就是实现长期可持续性发展。Mike Kent先生还介绍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道路设计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所做的各种措施,包括诸如雪崩、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空气质量/路面径流、水土保持/水质、植被/森林、渔业、野生动物、土地使用(农业)。为了实现自然生态坏境和土地资源的零净损失,要求自然生态环境与土地资源变化的比例在2:1,这在道路设计阶段就要考虑进去,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这样的花费还不到整个工程费用的1%。施工后期,要采取措施实现车道通行能力,实现对所破坏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的修复,在道路使用期间,对迁移和改进的生态环境实施5~15年的追踪检测,以确保可持续性。
Mike Kent先生指出可持续性是一个循环,社会效益是其中的因素,同时也要将环境因素考虑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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