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宁夏建设厅通报了宁夏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今年前6个月监督检查出的49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
据统计,2004年上半年,宁夏共发生不良行为49起,其中建设单位不良行为8起,涉及单位8家;勘察、设计单位不良行为4起,涉及单位4家;监理单位不良行为18起,涉及单位7家;施工单位不良行为18起,涉及单位1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1起,涉及单位1家。
在此次通报的名单中,银川市共发生不良行为12起。其中建设单位3起,涉及单位3家,宁夏气象局锅炉房工程、银川中策(长城)橡胶有限公司模具库房工程、宁夏启元综合楼工程3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监理单位不良行为5起,涉及单位1家,银川市丽源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负责监理银川市开发区金安园小区8号楼、9号楼工程时,发生在隐蔽记录、材料报验单等单据上监理未签字等5起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4起,涉及单位1家,宁夏第三建筑公司在承建银川市开发区金安园小区8号楼、9号楼工程时,发生砌体拉结筋长度不够、钢筋位移等严重质量缺陷的不良行为。
据介绍,此次通报的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宁夏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公布。相关单位不良记录信息也将载入企业资质信息库,并作为自治区建设厅对责任单位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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