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余泥堆积路边多时、泥浆水直排出路面、道路上尘土飞扬等市政施工不文明的现象成为广州市民投诉热点。针对这些问题,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重新修订了《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据悉,新细则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今后,市政施工不文明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处罚。
据悉,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费用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
新的《实施细则》更加注重封闭作业的施工形象。
新《实施细则》规定,车行道上进行的市政工程必须实行全围蔽施工。施工期限超过半年的,施工现场采用砖墙围蔽;施工期限在半年以下的,施工现场采用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过去普遍采用的雪糕筒标志只作为警示标志和紧急抢修道路、电缆穿缆及绿化工程的围蔽,在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再采用。
为了减少地下管线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新《实施细则》规定,地下管线挖掘工程要分段施工,分段竣工验收,分段修复道路。每一施工段长度一般不得超过300米。同时,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及在主干道车行道施工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在交通繁忙期间,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新《实施细则》加强了处罚力度,对各种程度的市政不文明施工都制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
比如,超面积、超期限占用道路的,对超出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日4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市政部门还重申,对于没有认真履行文明施工责任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市政管理部门将对其作出暂时停止建设或取消施工单位3个月市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资格和参加市政园林工程的招标资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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