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陕西省水保局强化项目监管,有力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2000年以来,开发建设单位用于水保治理总投资达10.6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5600多万吨。
陕西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13.75万平方公里,年水土流失量达9亿多吨。加之近年来,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成为造成和加剧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因此,省水保局把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作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把“三关”,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方案审批关。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研阶段就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同时严格方案审批。全省五年来累计编报水保方案2881个,审批2592个,水保方案编报率和审批率分别达到了92%和90%。二是监督检查关。该局重点对西南铁路、西气东输、西汉高速公路工程等20多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现场检查。三是竣工验收关。要求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通过强化“三关”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生产建设单位水保治理总投资达10.6亿元,完成工程防护措施2946处,治理面积454.5万亩,减少水土流失量达5600多万吨,同时涌现出了一批生态路、绿色工厂等水保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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