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最近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这次招投标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国内国外联合资本参与招投标,完全打破了以往由政府独家进行投资、管理的模式,让高速公路建设完全由市场进行融资,并由出资单位进行建设、经营和管理。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说,这样做就是为了让浙江的高速公路建设真正走上政企分离的道路。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逐步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滚动发展”的投融资体制,使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不断加快,资金不足的制约已经非常明显,同时,由于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的,其本质还是政企不分,容易导致政府权力商业化、个人化,导致腐败的产生。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交通厅局长腐败案件,有些案件触目惊心,究其根源,与政企不分的投融资体制有很大关系。
国务院于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这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砍掉了一道门槛。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和进入的国外资本实力已经非常雄厚。据保守估计,目前浙江省的民间资本至少有8000亿元,其中大约有7000亿元属于可用资金,很大一部分处于休眠或半休眠状态。这次高速公路业主的招投标,无疑对苦于没有投资方向的民间资本开启了一扇大门,为高速公路筹集资金提供了更多的渠道。而对于政府来说,高速公路投资压力减轻之后,可以调度更多资金用于缺乏投资回报的交通基础设施,如农村公路、国省道干线、内河航道等,有利于政府资金的优化配置。
当然,如何组织好每个项目的业主招投标,也是摆在政府面前的迫切课题。政府有关部门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决不允许擅自变更走样,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监督,避免招投标成为“阳光下的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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