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阳江市政府召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联席会议,要求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全市各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在2005年底全部完成清欠,其他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2006年底前全部还清。副市长梁本佳主持会议,并结合将于12月1日施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精神,对如何巩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果和下一步如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了专门要求。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精神,阳江市按时完成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任务。至11月24日止,已经偿还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认可、并上报各级建设部门的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2176.6万元,其中2003年拖欠的922.2万元工资已全部偿还,2003年以前拖欠工资已偿还1254.4万元,偿付比例为100%。
为切实解决阳江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清欠任务,联席会议确定了清欠工作目标。根据市建设局收集汇总情况,目前全市共拖欠工程款4.6亿元,到目前止已清还了1.09亿元,还有3.51亿元工程款尚未清还。按照国办发[2003]94号文的要求,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全市各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按“二四四”比例,2005年底全部完成清欠;其他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2006年底前全部还清。用一年时间建立防范工程款拖欠机制,从2004年起,所有竣工工程不产生新的拖欠。
此次清欠工作的原则是,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的工作。清理拖欠工程款分三阶段进行,即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和清还拖欠款。为建立健全长效市场监管机制,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预防和遏制发生新的拖欠现象,阳江市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和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严格项目审批、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等程序,从源头上避免发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四是严格执行工程款结算制度;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六是建立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七是发挥媒体作用,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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