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国务院的决定公布了取消和无法律依据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公布了无法律依据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许可法》,指导全国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使全国建设系统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建设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建设部政策法规司汇编了《建设行政许可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内容包括了由建设部设立的全部建设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以及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国务院第一、二、三批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决定保留的15项无法规依据的建设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条件;24项由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行政许可数量限制等。由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24项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涉及的是
企业资质和各类人员执业资格等方面的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勘察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资质核准,以及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物业管理经理人、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核准。
《手册》不仅是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必备的工具书,也为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人了解建设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等提供帮助和参考。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根据贯彻落实《许可法》的需要,组织好《手册》的征订工作,并将征订数额通知出版发行单位。
《手册》由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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