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多发的重灾区。北京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招投标制度,规范了市场,取得显著成效。
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招投标法规体系。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效遏制了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
——加强对投标资格预审环节的监管。针对过去许多业主对报名的施工企业采取随意确定投标人的弊端,北京市制定了《资格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有投资工程招标人必须通过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设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择优选择投标企业。
——加强对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了专门的开标室。开标实现了公开、透明及网络化,并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开标数据现场录入并即时锁定,防止了违规更改,确保了将开标资料完整、准确地提供给评标专家。抽取评标专家实现了随机、自动、隐名。即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后传递到语音通知系统,自动通知专家,抽取人员看不到专家姓名,评标专家接到通知内容后,只知道评标时间和地点,不知道工程名称,直到按时进入评标室后才知道工程名称,确保了评标前不会泄露专家名单及有关信息。在评标专区实现了评标全过程的录音、录像监控及无线通讯屏蔽。监管人员通过监控室对各个评标室的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同时,也为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专门的监控室。设置了专门的答疑室。专家与投标人通过专线电话进行答疑,并全程录音,避免了投标人与专家接触。
——实行支付承诺书制度和保证担保制度。为遏制开发企业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防止新开发项目形成新的工程款拖欠,北京市在招投标环节对新开房地产项目实行了工程款支付承诺书制度。北京市建委还制定了《关于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有效防止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北京市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00%办理了工程担保。
——进一步严格评标过程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北京市制定了《关于外出评标的暂行规定》,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交易中心设立第二评标区,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和评标时间超过一天的项目,要求其评标活动在第二评标区进行。北京市并将与河北、天津两省市协商实现三省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专家行为,近两年,共处罚评标专家43人。继续完善评标专家库子库建设,严格进入子库专家的条件,更好地发挥资深专家、特殊专业专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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