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6月14日复牌,6月17日起简称变更为"G三一"
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将于2005年6月17日实施,即对价支付的股票将于6月17日上市流通,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股票简称由"三一重工"变更为" G三一"。
根据三一重工今日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显示,2005年6月15日下午三点收盘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获得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三一重工股票对价支付办法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对价支付的现金发放日为2005年6月21日,支付办法为,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对价到账日在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到营业部领取。
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三一重工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15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5%,没有限售条件的8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
三一重工方案实施及停复牌提示
日期 注意事项
6月14日 停牌1小时后复牌
6月15日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
6月16日 停牌一天
6月17日 复牌全天交易;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股票简称为"G三一"
6月21日 对价支付的现金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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