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纠纷陷入困境、债台高筑,拖欠民工工资无力偿付,有家不敢回。前不久,一位项目经理致信本报倾诉苦衷,希望他的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关注尽快解决,早日还清拖欠民工的工资。
接到来信,记者随即前往宝鸡,见到了反映人,宝鸡市政工程公司宝鸡监狱土方挖运工程项目部经理刘德才。
他讲,2003年9月初该司得知宝鸡监狱对外发包工程,立即派他带着单位资质和介绍信去报名。10月15日他接到监狱基建办电话,当时该办主任王某讲“监狱领导指示,此工程是国债资金,哪家实力雄厚,资质合格、单价低、工期短,就与哪家签合同”。最终该司以实力胜出,以每立方8元中标。2003年10月16日,该司与宝鸡监狱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完工后11月5日又签订土方北区总合同。因为施工现场障碍,施工中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十多台大型机械,干一天歇一天,一半时间停工,而这些机车的租金大多是按月计算的,后来实在无法干下去,在开工30多天后,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司暂时停工退场,等拆迁完再进场。
去年6月25日他接到监狱基建办电话,通知进场完成合同内剩余工程量。7月18日监狱通知临时停工,并配合监狱平整道路、打扫卫生,因省上领导要来检查工作。此后他多次找基建办要求重新动工,对方却以“新领导说原签订合同无效”、“等省局处长决定后再干”各种借口拒绝动工。8月7日宝鸡监狱贴出公告,对土方工程二次招标。他找到监狱长梁某提出已签土方合同的法律性,对方很不高兴说,省局领导指示你方没有招标,原签合同无效。他气愤地说:“宝鸡监狱以种种理由中止合同,给我造成机械、人工等损失60余万元,我实在想不通,明明是经过招投标签的合同,咋又变成没经过招标。”为了继续履行合同,他书面向省市政法委、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结果都杳无音讯。
出于无奈,去年9月宝鸡市政工程公司将宝鸡监狱诉至金台区法院。一审判决中,法院虽认定合同有效,停工是宝鸡监狱履行不当造成,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却对该司提供的两份证据不采纳,驳回了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该司又提起上诉,今年4月初宝鸡中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金台区法院重审。
因为去年的工程并不在诉讼之内,他多次找宝鸡监狱要求结算付款,可对方总拖着不办,一次还发生肢体接触,他住院治疗半个月。因对方不结算,使他拖欠民工工资和油料款,今年夏收前民工要回家割麦,多次到他家讨薪,他无力兑现,有家不敢回、手机不敢开,气愤的民工、债主砸了他的家,上小学的儿子也被打伤。他说,“对民工的过激行为我理解也不怨恨,只是希望宝鸡监狱尽快给结算,让我早日还上民工的工资及欠款。”
当日记者欲采访宝鸡监狱有关领导落空,见到该单位办公室副主任寇存绪。他讲,上述工程是宝鸡监狱改扩建工程的一部分,2003年签的两份合同已履行完。去年的工程,因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土方不许外包,加之双方也未签合同,他们随时可以要求停工,不存在违约。对这部分工程宝鸡监狱认可,但必须等诉讼结束后一并结算。既然认可为何不能先结算付款,解欠民工工资之急,让民工早日拿上血汗钱?对于这个疑问,他说,纠纷是因为2004年工程引起,所以必须有法院认定结果才能结算。
刘德才无奈地说,该案重审还未判决,宝鸡监狱依然坚持判决后才给结算2004年工程款。冬季又快到了,民工们和债主仍不断找他讨薪,他无力付款无颜面对,已经在朋友处躲了一个多月没回家,不知此事何时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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