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入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的港澳籍船舶作出更明确的规范,使出口港澳建筑市场的沙石泥的数量、质量及时间得到保障,广东省近日出台《广东省沿海挖沙采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并从即日起执行。
长期以来,港澳地区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基本上由广东省供应。一九八六年,国务院将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广东省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点以及港澳籍船舶逐年增加,支持了港澳地区的基建项目。 十多年来,对于港澳籍船舶的管理,广东省一直按照外国籍船舶标准进行,手续严格,尚未发现走私、贩私、偷渡等现象。而广东省外经贸厅在审批过程中一直不收取费用,经营单位只是向当地和检验单位支付费用。同时,本次新出台的法规延长了草案中的行政许可时间,有效期改为一年,方便港澳籍船舶作业。 目前,广东省供出口港澳的挖砂采石作业点共十个,以珠海为主。领取了挖沙采石作业许可证的企业共有四十个,港澳籍挖沙采石作业船舶每年在一百艘左右,出口沙石约一亿零六千万吨。 海河沙石是不可再生资源,制定行政许可,利于遏制偷运出口沙石、乱采滥挖行为,避免给海河生态环境、水利工程、交通设施、内河航道造成安全隐患。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