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赵春晖 王顺亭
2008年ISO/TC96起重机技术委员会系列会议,于2008年6月9日至6月1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会议由ISO/TC96起重机技术委员会主办,马来西亚标准局承办。来自澳大利亚、中国、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挪威、俄罗斯联邦、南非、瑞典、英国、美国、芬兰15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我国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组成16人代表团参加了系列会议,并参加了主题为“起重机标准:安全及法规的新进展”的研讨会。
参加ISO/TC96起重机技术委员会系列会议情况
1ISO/TC96概况
ISO/TC96成立于1961年,现任秘书国是英国,现任主席是英国的JackWray先生,秘书是StephenRead先生。下设9个分技术委员会(SC),详见表1。截止到2008年5月30日,该技术委员会共有P成员(积极成员)22个,O成员(观察员)26个。ISO/TC96共有正式国际标准99个(包括标准、技术报告和技术规范)。
我国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代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以P成员的身份参与该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SC2、SC3、SC5、SC6、SC7、SC8、SC9和SC10的工作,以O成员的身份参与SC4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2本次系列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
本次系列会议包括各个分技术委员SC2~SC10的会议、ISO/TC96/SC10/WG1会议及ISO/TC96大会。系列会议期间,一般每天有2个分技术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讨论各自关心的议题,会期为半天至一天。6月14日下午召开了ISO/TC96大会。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其中的SC2、SC3、SC4、SC7、SC8、SC9、SC10会议及TC96大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SC2会议。
SC2“术语”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俄罗斯。SC2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2日下午,会期为半天,出席SC2会议的有中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联邦、南非、英国、美国共8个国家的代表。
会议首先选举Zaretskiy为SC2本次会议(第29次会议)的临时主席,任命由4位代表组成起草委员会,其中包括英国的Flintham先生、日本的Okano先生、德国的Kaupert先生和俄罗斯的F.Mikushevich先生(SC2的秘书)。会议通过了秘书处的报告,讨论了系统复审TS15696:2000《起重机——等效术语表》的工作项目文件,要求秘书处在ISO中央秘书处将该项目作为工作草案进行注册,并根据会上所同意的变化开始工作草案的研究,Mikushevich先生被任命为TS15696:2000复审项目的固定负责人。会议同意停止定期复审ISO2374《起重机械——基本型的最大起重量范围》,要求秘书处对其进行注册,另外,ISO11994《起重机——可用性——术语》和ISO7296-1《起重机——图形符号——第1部分:总则》均已由中央秘书处确认注册。最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2008年SC2会期为一天的请求,并要求最好将会议安排在2009年ISO/TC96系列会议的中间或末尾。
(2)SC3会议。
SC3“钢丝绳的选择”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英国。SC3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1日下午和6月12日上午,会期为一天,出席SC3会议的有澳大利亚、英国、中国、芬兰、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南非、瑞典、美国共11个国家的25名代表。
会议通过了2007年5月31至6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ISO/TC96/SC3会议的草案报告。会上讨论了ISO/DIS4309在分发期间所收到的意见的汇总,代表们一致同意秘书处应对ISO/DIS430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完成如下工作: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修改草案;检查文本是否符合ISO起草规则,主席可优先同意进行必要的编辑性修改;将草案分发至ISO/TC96/SC3成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投票。
会议还讨论了对ISO4308《起重机——钢丝绳的选择》标准进行修订的可行性及方向,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向技术委员会(TC)提出建议,SC3应将ISO4308“起重机——钢丝绳的选择”制定成一个能覆盖各种起重机应用状况下,对不同钢丝绳的选择有指导意义的标准。为此,将在SC3分技术委员会中成立一个新工作组,7月15日前各国应将指定的专家通知秘书处。最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2009年SC3会期为一天的请求。
(3)SC4会议。
SC4“试验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俄罗斯。SC4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9日,会期为一天,出席SC4会议的有澳大利亚、英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南非、美国共10个国家的30名代表。
会议首先选举F.Mikushevich先生为SC4本次会议(第32次会议)的主席,任命了由4位代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其中包括美国的Dennis Eckstine先生、德国的Koop先生、马来西亚的Yahya Ariffin先生、英国的JackWray先生和俄罗斯的Zaretskiy教授。会上讨论了由芬兰、法国、德国、日本、瑞典和美国对征询意见草案ISO/DIS4310投票所提出的意见,同意ISO/FDIS4310应根据会上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其中,在新ISO4310标准中的“载荷起升能力试验”中增加了“应对起重机(除起升机构外)的所有运动,在由制造商规定的慢速条件下进行1.25P的承载试验。”
会议还对ISO11629:2004《起重机——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的测量》和ISO9373:1989《起重机和相关设备——试验中测量参数的精度要求》系统复审投票结果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上述两项标准应被确认。最后代表们通过了2009年SC4会期为一天的请求。
(4)SC7会议。
SC7“塔式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法国。SC7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1日,会期为一天。出席SC7会议的有英国、中国、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瑞典、美国11个国家的22名代表。
会议首先任命了由4位代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其中包括美国的Fidler先生、英国的Forrester先生、中国的崔玉芳女士及法国的Lecler女士(SC7的秘书)。会议通过了秘书处的报告,主要审查了ISO/CD7751-1《起重机——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1部分:总则》、ISO/CD7752-3《起重机——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ISO/CD8566-1《起重机——司机室和控制站——第1部分:总则》和ISO/CD8566-3《起重机——司机室和控制站——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在CD稿投票期间所收到的意见。
会议还对ISO9374-3《起重机——咨询、订货、销售、供货各方应提供的资料——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的系统复审结果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该标准应被确认。
在议程草案的其他事务中,针对ISO4306-3《起重机——术语——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SC7分技术委员会建议应在SC6分技术委员会和SC7分技术委员会之间召开一次共同会议,以明确安装在汽车和拖车上的塔式起重机的定义,建议在2009年召开会议。最后与会代表感谢英国的邀请,并通过了2009年会期为一天的请求。
(5)SC8会议。
SC8“臂架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英国。SC8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0日,会期为一天,出席SC8会议的有澳大利亚、中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挪威、南非、英国、美国共10个国家21名代表。
会议一致通过了会议议程,并补充了如下3项内容:讨论中国对ISO12488-1《起重机——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运行轨道公差——第1部分:总则》的意见;复审与ISO/TC96/SC8有关的海上起重机;来自日本要求对系统复审ISO10245-4进行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了上次会议的报告草案,并一致通过了秘书处的报告。
会议重点审查了由日本制定的文件“ISO11660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以响应德国、南非和英国提出的意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应注册一个新工作项目来制定“ISO11660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起草工作组由日本、德国、美国、韩国、南非和英国组成,日本担任工作组组长。工作组应复审文件N299,将详细的意见于2008年10月底前返回给日本,日本将制定出第一个委员会草案(CD稿),并于2009年2月底前送至SC8秘书处。代表们还讨论了中国对ISO12488-1的意见,一致同意将中国的意见作为技术勘误。代表们一致同意应对通用海上起重机的标准开展工作,如果该建议被技术委员会采纳,则挪威将作为工作组组长,该标准的范围将不包括专用工业起重机。与会代表一致同意SC9分技术委员会应继续进行ISO9927-5的工作,以便希望能够代替包括其他类型起重机的ISO9927-1部分。最后与会代表们通过了2009年会期为一天的请求。
(6)SC9会议。
SC9“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澳大利亚。SC9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1日上午,会期为半天,出席SC9会议的有澳大利亚、中国、芬兰、法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南非、瑞典、英国、美国共12个国家的22名代表。
会议议程中采纳了补充2项内容的建议,会议任命了由来自德国、英国、美国、南非、芬兰和澳大利亚6个国家的代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会议通过了秘书处的报告;重点审查了对新工作项目提案“ISO9927-5起重机——检查——第5部分:桥式起重机”的投票结果,一致同意新工作项目提案NWIP9927-5应与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9927-1结合起来,以便制定成一个包括所有类型起重机的单独的标准,同时建议SC9分技术委员会承担起草工作。
会议对ISO4301-5:1991《起重机——分级——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ISO8566-5:1992《起重机——司机室——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ISO8686-5:1992《起重机——载荷和载荷组合设计原则——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ISO9374-5:1991《起重机——供需双方应提供的资料——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系统复审的投票结果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上述4项标准应被确认。
另外,SC9注意到,“载荷起升属具”的提案已经收到了来自特别工作组足够的回应,SC9分技术委员会同意将寻求TC96技术委员会的同意,以便于处理以前的工作草案,使之能够反映欧洲标准EN13155的特性,并作为委员会草案(ISO/CD)。最后与会代表们一致通过了2009年会期为一天的请求。
(7)SC10会议。
SC10“设计原则和要求”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德国。SC10会议召开日期是6月10日,会期为半天,出席SC10会议的有澳大利亚、中国、法国、德国、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瑞典、英国、美国共10个国家的25名代表。
在SC10会议上,首先任命了由6位代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其中包括美国的Fidler先生、英国的Ficenec博士、瑞典的Rydahl先生、日本的Abe博士、中国的崔玉芳女士和德国的Pokorny先生(SC10的秘书)。会议通过了秘书处的报告;德国的Wagner教授作了自中国北京会议后的专家会议报告,其中包括2007年5月8日至9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SC10工作组会议(预备会议)的报告。会议讨论了项目“ISO11031起重机——地震设计指南”的第二草案,一致同意项目ISO11031应返回至0阶段(预阶段),ISO11031的第三草案应由日本按照模板制定和完善,模板将由SC10秘书处提供。会议决定开始修订ISO8686-1《起重机——载荷和载荷组合设计原则——第1部分:总则》,并由SC10WG1工作组准备第一修改草案提交给SC10秘书处。最后与会代表们一致通过了2009年三天会议的请求,前两天是专家组(地震设计指南)会议,第三天召开SC10会议。
(8)TC96大会。
ISO/TC96起重机技术委员会,秘书国为英国,主席为英国的JackWray先生,秘书为英国的StephenRead先生。出席TC96会议的有澳大利亚、中国、芬兰、法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挪威、俄罗斯联邦、南非、英国、美国共13个国家的38名代表。
会议首先任命了由来自澳大利亚、法国、德国、马来西亚、美国的代表及TC96秘书组成的起草委员会,随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上次会议的报告草案。
会议讨论了绝缘连接标准的制定问题,及以电子形式出版起重机国际标准的问题。与会代表一致同意TC96主席应答复IEC/TC36秘书处关于绝缘连接不应制定单独的标准,并一致同意主席应给ISO中央秘书处写信说明制作包含ISO/TC96所有标准的CD存储器的正当理由。
TC96秘书还报告了ISO中央秘书处已经正式写信给不积极参加活动的2个P成员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国家成员体有关其P成员资格的问题,但还不知道最终结果,而且目前在ISO网页上两个成员体仍然列在“P成员”中,参会的ISO中央秘书处的Kennedy先生表示将把此事追究到底。
此外,与会代表还听取了各分技术委员会SC2、SC3、SC4、SC5、SC6、SC7、SC8、SC9和SC10主席就各分技术委员会会议情况及下次会议会期的报告。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SC3分技术委员会应准备一个修订ISO4308-1的工作文件,该文件应分发至各分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SC9分技术委员会应准备一个将ISO9927-1和ISO9927-5组合在一起的“ISO9927总则”的工作文件,该文件应分发至各分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此外,应在EN13155的基础上准备一份工作文件“起升装置的要求”,该文件应分发至各分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
TC96的主席JackWray先生确认了在英国伦敦主办下次系列会议的邀请,尽管他没有给出准确的日期,但他表示会议将在五月上旬召开。
最后全体与会代表对马来西亚标准局在主办2008年会议中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
3参会感受与建议
此次会议开得非常成功,这是中国继2003年5月份组团参加于南非德班举行的2003年ISO/TC96系列会议以来,第六次组团参加ISO/TC96的系列会议。通过参加此次国际会议,代表们普遍认为自己的英语水平与参加国际交流还有一定差距。
在标准讨论中,由于语言障碍而无法及时表达出我国的建议和意见,影响了技术交流,但在对技术的理解上我国并不比国外先进工业国家差。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参加国际会议前的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每位代表在参加会议前,应熟悉会上讨论的文件,并准备出相应的意见,才能在会上参与讨论,提出我国的意见。
另外,通过参加国际会议,认识了许多外国朋友,从而加强了与国外同行之间的交流,更重要的是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可以了解国际标准制定的背景和程序,了解国际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难点和争论焦点,为正确理解国际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等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了避免造成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更容易打入和占领国际市场,在制定我国技术法规和标准时都应以国际标准作为基础,因此,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组团参加国际会议也是我国标准化工作及时走出国门,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今后,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定期组织起重机械行业的专家参加国际会议,争取派我国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于我国在ISO/TC96中的成员身份已于2005年1月变成P成员(正式成员),在SC2至SC10中的成员身份(除SC4外)已于2007年4月变成P成员(正式成员),根据当前形势的需要,标委会秘书处应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提出申请,尽快将我国在ISO/TC96/SC4中的成员身份由O成员(观察员)变更为P成员(正式成员)。另外,标委会秘书处准备在国内成立与ISO/TC96各分技术委员会对应的工作组,专门参与对国际标准文件的投票并定期参加国际会议,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人员队伍相对不稳定的问题,也才能真正使我国这个起重机制造大国在国际上真正有话语权。
参加马来西亚标准局主办的研讨会
2008年6月12日下午,中国代表团部分代表参加了由马来西亚标准局主办的研讨会,主题为“起重机标准:安全及法规的新进展”。会议共有如下六个题目:《各种标准之间的关系》,主讲人:ISO/TC96主席、英国的JackWray先生;《超龄起重机的使用寿命》,主讲人:芬兰的Hannu Rantala先生;《起重机检查》,主讲人:ISO/TC96/SC9主席、澳大利亚的John Heazlewood先生;《钢丝绳的选择和报废标准》,主讲人:ISO/TC96/SC3主席、英国的Raymond Allen先生;《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认证》,主讲人:ISO/TC96/SC6主席、美国的Dennis Eckstine先生;《马来西亚起重机安全和法规问题的更新资料》,主讲人:马来西亚职业安全和卫生部的Ezzarhan Abdullah先生。
在题目为“起重机的检查”的演讲中,主讲人对ISO9927-5《起重机——检查——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标准的进展情况作了介绍,ISO9927-5首次对桥门式起重机的检修及维护提出了规范;并首次提出了对桥门式起重机的检修及维护,应以制造厂商的服务手册中的规定为主,在制造厂商不能提供检修服务指导的情况下,首次提出五种不同阶段检修的概念:包括日检、季检、年检、5年检及10年检,并对各阶段检修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标准对国内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应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题目为“马来西亚起重机安全和法规问题的更新资料”的演讲中,主讲人介绍了马来西亚政府对起重机如何进行监管:对起重机制造不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负载试验(按照国际标准),合格后颁发合格证开始使用。对投入使用的设备定期进行试验(非负载试验,为安全功能测试),期限为每13个月进行一次;另外,对起重机操作人员没有强制性的执证上岗要求。
(责任编辑:黄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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