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一商铺经营户嫌门前路面不够平整,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就私自聘请挖掘机将道路掘烂,原来铺设了水泥混凝土的路肩和人行道被严重破坏,昨日,南庄执法分局发现该事件,并对该商铺进行了查处。
昨日下午3时,南庄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巡逻到南庄大道一商铺前时听到机声隆隆,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原来铺设了水泥混凝土的路肩和人行道被严重破坏,一块块混凝土方和掀起的广场砖凌乱地堆在路面上,行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绕道而行。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调查,发现并不是市政工程施工,而是店主关某嫌门前路面不够整洁,因而擅自聘请挖掘机对路面进行挖掘改造,执法人员对现场勘查发现被破坏道路面积30余平方米,于是依法向关某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其在两日内恢复道路原状和消除影响,并到执法局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如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应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施工,占用期内不得影响道路安全畅通,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有违反,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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