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的溪洛渡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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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水电站近半数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导致预算超支
据审计署7月20日发布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审计结果(第一阶段)》(审计署发布的今年第10号公告,下简称“10号公告”),由中国三峡开发总公司建设的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应招标分项目464项,合同金额248.98亿元。实际执行中,未招标项目219项,占47.2%,合同金额16.79亿元,占6.74%。
本报记者获悉,溪洛渡工程中未招投标项目均为小项目,单个项目标的金额比较少。但是按照相关招投标要求,使用国家资金的必须招投标,而企业自行投资建设的,单笔工程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也需要招投标。
据“10号公告”,溪洛渡工程近半工程未经招投标程序,导致出现了工程把关不紧,项目超预算等问题。
审计署统计的264个完工比例在90%以下的项目发现,合同原始金额38.17亿元,截至2008年5月底,投资累计增加10.97亿元,增加比例达28.74%。
溪洛渡工程近半工程未招投标,很大程度上因为工程管理人员不足,而导致这个问题的原因,就是关联交易。
“10号公告”中指出,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招投标业务直接委托给了自己的下属关联公司三峡国际公司,由于人手紧张,招投标文件编制不到位以及清标工作不及时,部分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出现了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描述歧义,导致投资增加了5000多万元。
除此以外,溪洛渡工程委托给三峡国际公司的代理招投标价格为2517万元,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1010万元.
不仅招投标缺人手,溪洛渡工程的监理部门更缺人手。三峡投资公司将溪洛渡工程的监理工程承包给了自己下属的公司三峡发展公司,并签订了17份监理和其他服务协议,共支付给三峡发展公司15328.69万元,扣除成本,三峡发展公司获利3471.09万元。
而在审计署实际抽查工作中却发现,在实际监理过程中,三峡发展公司现场人员投入严重不足、资质偏低、审核把关不严。抽查22个工程监理日记发现,监理人员跨岗位、跨项目、跨专业上岗现象严重;抽查2007年8月份人员名单发现,无监理员资格证上岗49人,占该公司溪洛渡工程监理部人员的23%。
溪洛渡水电站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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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公告”还指出,溪洛渡工程在监理、招投标、设计等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数次变更工期,缩短工期27个月,加大了工程风险,增大了工程投资。
审计署统计溪洛渡工程的45个对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额20.14亿元,因赶工期等原因导致大量变更,最终结算金额26.85亿元,变更率达33.32%。
目前,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制定多项管理办法,完善了监理管理机制。同时,云南省政府已责成省移民局对移民资金实施严格的限时拨付制度,加快移民安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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