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今日公告称,董事会日前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较前次内容比较而言,此次补充协议有所不一致。
补偿协议约定,以梁稳根等10位自然人承诺,公司2009年、2010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亿元、4.5亿元,2011年至2013年每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2009年-201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以有关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不足则承诺人在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内,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如果公司经审计的2009-2013年度逐年实际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承诺人承诺逐年以现金补足差额;若承诺人当年的现金补偿不足,则公司可按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一定数量公司股份,具体数量按有关公式确定;自承诺出具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公司股票发生相关除息、除权行为,此次回购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回购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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