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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09年9月8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09年9月8日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均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于2009年2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2月10日公告披露,且于2009年2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呈报备案申请。然而,自公司今年2月份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至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原方案已不具备可操作性,若继续执行原方案将难以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效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近颁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文件精神,并经公司2009年9月8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再重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经表决,赞成票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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