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汶川地震,三聚氰胺……在近年来接连不断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社会事件背后,企业社会责任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要利?还是取义?这道辩论了千百年的老问题,鲜明地摆在了中国企业面前。
对广大企业尤其是有着“共和国长子”之称的大型中央企业来说,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选择,社会责任是其必须担当的任务之一。在中国各类企业中,央企是主力中的主力,“有能力者担大责”,在履行社会责任面前需要作出道德表率。
不过,在对央企作出要求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企业的根本目标是什么?对央企来讲,热心公益只是道义达标,最根本的还必须做好企业。把企业做好、为股东带来丰厚利润回报才是央企应该履行的最大社会责任。
对企业这种形态的组织来讲,“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是盈利赚钱。这背后的逻辑是:企业盈利越多,向政府交纳的税收就越多,政府可以拿这些税收来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产品。这是效率最高的一种职责分工。如果一个企业不能盈利赚钱,即使是做再多的公益也不能算是负责任的社会公民,因为它已经是背弃了股东,违背了其根本目的。
企业开办和经营为的不是做慈善,而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为出资人即股东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所认为的那样: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为股东赚钱,企业唯一有的社会责任就是将利益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就是为社会承担了最大的责任。
这对央企来讲是最恰当不过。央企作为典型的公有制企业,其最大的股东不是国资委,更不是政府,为全体国民股东带来最大的利润,这才是履行了最主要的社会责任。而捐款、赞助公益活动等行为,很可能会被企业或其领导人当作买声誉、树品牌、卖产品的功利之举。
为股东赚钱方面,央企显然有更多的工作要做。2006年,央企利润达到了规模超前的过万亿,2009年则预计会下滑至7500亿左右。这里面肯定是有经济危机造成的衰退因素,但我们看另外一个数据会发现,央企的规模实际是在继续扩大。这意味着,央企的实际赚钱能力是在下降。
相比民营和外资企业来讲,央企明显有着更多的政策和资源优势,石油、电信、铁路、煤电、烟草等重要行业,央企几乎都占据着专卖、专营的行业垄断地位。他们要做的,不应该是单纯的搞规模扩张,需要做到改善管理、优化流程、科技创新等等来提高赚钱效应,在同样时间内以同样的资本创造出更多的利润回报。
部分央企还是上市公司,他们面对的股东不仅包括全体国民这个大股东,还有直接在资本市场购买其股票的股民。实际上,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就是一种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有效设计。在成熟资本市场,普通公众以持股方式,来充分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讲,上市央企做好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同样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
在这方面,诸多央企大盘蓝筹尤其需要加强。号称“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石油,从单纯的财务指标比较与全球油气巨头埃克森美孚不相上下,但一回归A股就成了著名的“绞肉机”,从开盘当天的48元之巅一路下跌,造成诸多散户高位套牢。对“中石油”们来讲,做好企业回报股东,就是当前的一大社会责任。
经历了新世纪的十年高速发展后,央企社会责任需要回归到本源。追逐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就要从对股东负责开始,在道德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为股东赚取更多利润。再下一个十年来临后,央企需要以经济理性带来长期的可持续盈利,这种理性就包含了公众所要求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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