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环保部在今年7月份将组织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五大电力集团减排工作进行年中集中核查核算,对核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进行公开通报预警。在2011年1月对今年的减排工作进行集中核查,并对“十一五”各地减排情况算总账。
7个月内完成淘汰落后硬指标
在“十一五”规划中,政府提出到2010年底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而根据有关统计,“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仅下降14.38%。“由于2009年大规模项目投资刺激使得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得以投产,这也使今年的国内能源消耗增速远大于GDP增速。从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来看,第一季度,我国工业用电量为70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其中重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1%,高耗能企业产能出现大幅增长,加大了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压力。”长江证券分析师李冒余指出。
3月底,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主持召开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陕西10个省(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月份,国务院协调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央行等18部门,成立淘汰落后联合作业小组,在工信部设立办公室,并首次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5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温总理提出要铁腕处置落后产能,不是一个突发事件,背后有一连串工作、一系列铺垫,目前只是时机成熟了。”工信部一位官员表示。
此次《通知》继续以淘汰落后作为重点,明确了2010年电力、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淘汰目标。然而,业内人士也认为,针对部分行业,《通知》给出的目标相比目前的严峻形势显得太低,难以达到2011年工信部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例如根据工信部的计划,2012年底前要淘汰的水泥落后产能大约为3.3亿吨,因而今年的淘汰量应当再达到1亿吨以上,照此来看,5000万吨的目标的确略显保守。
工信部有关人士此前也明确表示,近期下发至各地的淘汰落后产能数字,比上述目标还要高。鉴于今年会推出“十二五”规划,在淘汰落后产能细化节能减排目标上,有关部门后续可能会有更加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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