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在头版刊发《后股改时代正深度影响着资本创新》一稿后,引起了市场各方面的热议,许多人从不同角度向记者表达了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股改第一股”--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告诉记者,要善待股权分置改革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其实,整个市场主体都是股改的受益者,不能够因为市场出现了一点技术性问题,就否定改革成果,没有股权分置改革打破多年坚冰,我们今天的证券市场就不可能有如此繁荣。他认为,上海证券报这个时候谈论股改和后股改时代这个话题,绝不是旧话重提。
作为第一批也是目前陕西省唯一的创业板公司,宝德股份董事长赵敏表,如果没有股权分置改革为创业板铺平道路,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无法想像类似于他们这样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创新型企业如何进入证券市场。赵敏认为,中国敢于在世界金融危机中推出创业板市场,不仅解决了资本市场结构的重新构造问题,而且为下一轮经济繁荣到来夯实了必要的制度准备。
著名证券分析师、方正证券赵伟说,对于后股权分置改革时代的到来,我们要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而不能拘泥于“减持”二字。用历史的眼光看,股权分置改革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但解决了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使A股市场的估值更趋于合理,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从幼稚走向成熟。
另外,在后股权分置时代,管理层继续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来规范限售股解禁问题,“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20%”措施的出台,成效立竿见影,2010年1月沪深两市股改限售股份共解禁25.80亿股,较2009年12月环比减少近五成;减持数量为5.72亿股,环比减少53.4%,降至2009年1月以来一年内的低点。赵伟认为,恐惧“大小非”解禁,主要是市场心理层面,其实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大小非”实际减持并不多,数据最能说明问题,截至2010年1月底,沪深两市累计已有3286.16亿股股改限售股份解禁,占累计产生股改限售股份总量的68.92%,其中仅418.64亿股被减持。
股改带来的变化还真切地影响着我们的法制生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刘春彬告诉记者一件亲历的案件,湖北有一家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因为欠款被判决还款,该公司坚决要求以其近300万的股权抵债,然而,债权人却拒绝受让该法人股,决意要其他资产或者现金。其后不久,股改开始了,债权人意识到其价值所在,转而要求执行该股权,而上述债务人公司却不干了,坚决要还现金。僵持之下执行的官司一直打到了高级法院。刘春彬说,法人股从“鸡肋”到“香饽饽”的演变,说明股改以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更值钱了。
烟台市国资委主任盖少宁表示,全流通带来股东利益的一致,带来了大股东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动力,市场真正担当起给予公司价值定位的重任。然而,市场又有非理性的一面。但股东尤其是大股东一般对自己公司的价值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当市场价格严重低于公司价值时,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出现增持股份的行为。而当市场价格出现非理性的泡沫时,大股东则出现减持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公司股价的作用,促使价格向价值回归,因而也使得市场定价更为合理。
南方基金养老金基金业务部执行总监李映宏认为,进入到后股改时代,上市公司的重组更趋向市场化操作了,按更接近市场的价格来还原股权的本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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