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发布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7月29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黑龙江省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0]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就公司治理、内部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事项内容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