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以推进瓜果菜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和设施农业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省农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原则,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热带现代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田间机械作业和设施农业、养殖业、农产品冷藏加工、农村沼气等现代农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瓜果菜、畜牧、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及重点
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科学、规范、简便、高效,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加强宏观引导和调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兼顾特色,向设施农业以及农产品冷藏加工、沼气等关键环节倾斜,向瓜果菜主产县(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根据海南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需求,2011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以下4个方面:(1)瓜果菜生产急需的喷滴灌节水设备等设施农业装备;(2)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动力机械及其配套农具;(3)冷藏保鲜及农产品加工机械;(4)畜牧养殖以及沼气循环利用机械。
四、实施范围及资金控制规模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县及国营农垦系统。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农机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以及2010年各地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拟定2011年各市县、农垦系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规模(具体安排参见海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分配表)。
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和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需要,2011年用于清粪车、农田基本建设挖掘机械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本市县(省农垦总局)补贴资金规模的30%,保证有足够资金用于补贴设施农业和提高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机具。
五、补贴机具类型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的确定
根据农业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我省实际需要,按照“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原则和要求,确定我省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范围,并与适合海南省推广应用的2011年度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合并形成了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等12大类32个小类71个品目2828个补贴的农机具及设备(详见《海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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