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两男子伪造人民团体印章,提供虚假的产权证明,在武汉骗走总价值400余万元的大型工程机械。近日,东岳今年29岁的郑某和25岁的张某为了牟利,二人密谋,进行诈骗。后来经过商议,他们决定利用造假证的方式进行诈骗。他们将诈骗对象锁定为大冶市群力机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挖掘机。
今年3月4日,二人窜至武汉,伪造十堰市十堰经济开发区某村委会印章,加盖在虚假的产权证明上,以此骗取了大冶市群力机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业务人员信任,与对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将价值400余万元的4台挖掘机,运回十堰,用于出租牟取利润。
7月,大冶市群力机械有限公司在清理武汉分公司业务时,发现郑某、张某提供的产权证明上的印章系伪造,证明内容严重失实。二人行为涉嫌诈骗,造成该公司重大经济损失,遂向大冶市公安局报案,请求为企业追回被骗走的4台挖掘机。大冶警方闻警后,迅速行动,14日赶到十堰,在东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配合下,分别在白浪、六里坪将犯罪嫌疑人郑某、张某抓获,并追回了4台被骗的挖掘机,一并移交大冶警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郑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涉嫌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两男子抓获并移交给大冶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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