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西湖区小叔房村的沈某和袁某被富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1.5万元。他们在今年6月7日将东洲人何某的一辆价值4.8万元的自卸车偷走,并当成废铁卖掉。
沈某53岁,袁某41岁。今年6月6日晚,两人约好开着沈某的拖拉机一起来富阳偷车。在鹿山街道蒋家村转盘人行道上,他们看中了何某停在路边准备出售的蓝色自卸车,因为时间尚早,怕被警察抓到,他们就先在车里睡了一觉。
次日凌晨,两人动手。袁某砸开自卸车驾驶室门的后侧窗,开门进入车内,把住方向盘。沈某则在前边驾驶拖拉机,拖走了体积庞大的自卸车。
他们把车一直拖到萧山闻堰,因天下大雨,便将自卸车停在闻堰镇的一个公交车站,然后开着拖拉机回到了西湖区的家中。
6月9日上午,天放晴,两人各自开车来到萧山义桥废铁市场,随便找了一个摊位,谎称这是一辆出了事故的车,报废了,当废铁卖,然后与老板谈好每吨2820元的价格。
老板苏某心里也知道这车有问题,但还是找人将自卸车切割分块。经称重,总重量为9.5吨,沈和袁平分了2.48万元赃款。
6月10日,沈某、苏某被富阳警方抓获。6月21日,袁某投案。
经审理,富阳法院认为沈和袁盗窃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1.5万元;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禁止其在缓刑期间从事废品收购业务。
2.48万元赃款和尚在苏某处的废铁全都发还给受害人何某,用来拖车的拖拉机也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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